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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17    浏览次数:


    一、综合考核名单确定、公示与资格复审

    (一)综合考核名单确定及公示

    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分专业按照不高于 1:3的比例择优差额选拔,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已公示于音乐学院网站主页http://yyxy.muc.edu.cn/,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4月22日8:30-11:00

    资格复审地点:音乐学院18号楼343办公室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已获学位者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已获学位者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硕士学历、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已获学位的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加盖公章且手写签名的政审表原件(考生从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⑤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⑥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供加盖公章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考生从教育部研招网下载)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任何时候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取消其学籍。

    二、综合考核和笔试阅卷

    (一)综合考核方式、内容、要求、时间和地点

    详见《细则》及工作群里的通知或说明。

    综合考核全过程(笔试、面试)均录音录像。

    三、成绩的计算、公示与录取

    (一)成绩的计算 详见《细则》

    (二)成绩的公示

    4月30日前公示于音乐学院网站主页http://yyxy.muc.edu.cn/

    (三)录取

    1.专家组评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最终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最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最终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据专家组评分从高到低录取。

    3.录取其他事宜详见《细则》。

    四、监督与复议程序

    按学校要求,综合考核成绩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综合考核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并由综合考核组对申诉问题进行调查后形成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于收到我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其他事宜详见《细则》。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电话:6893203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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