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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乐学院2025年音乐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为健全和完善我国艺术人才培养体系,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我校2025年将招收声乐表演、器乐表演、作曲、音乐教育、音乐治疗、合唱指挥6个研究领域的音乐硕士专业研究生。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技术功底的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合格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团体、专业院校、广播电视、文化馆、各种音乐媒体等部门胜任表演、教学、创作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往届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学制和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费为15000元人民币/年。

    四、培养方式

    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才能获得音乐硕士专业学位。

    五、招生与录取方式

    (一)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二)初试时间和初试内容

    初试时间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初试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

    2.外语(俄语、日语、英语二*“音乐治疗”方向仅招收英语考生)

    3.中国民族民间音乐

    4.曲式与和声分析。

    (三)招生目录

    ★ 1.请认真查看下表中专业名称、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等相关信息,报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音乐治疗”方向的考生,必须是音乐治疗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在行业内认可的培训机构接受过系统培训且具有相应的临床实习经验。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研究领域

    研究方向

    导师姓名

    音乐

    135200

    作 曲

    斯琴朝克图、于洋、刘洋洋、史小龙

    声乐表演

    美声

    民族

    林晶、乌云陶丽、黑力、韩昌梅、曹章琼、朱佳莉、季静、赵娜、金翬

    器乐表演

    双簧管

    李勇翔

    单簧管

    陈晟

    圆号

    陈继涛

    长号

    陈玮

    小号

    金东根

    巴松

    黄祎

    长笛

    文杰

    钢琴

    宋湘锴、崔锦兰、林璐

    打击乐

    蒲海

    小提琴

    庞振国、张英浩

    中提琴

    金红花、叶林琳

    大提琴

    张博

    低音提琴

    张裕

    古筝

    张珊

    竹笛

    王溪

    二胡

    李英、步振勇

    琵琶

    张弩、廖莎、王婷

    唢呐

    胡美玲

    扬琴

    薛澍

    马头琴

    齐·宝力高、朝克吉勒图

    三弦

    谈龙建、王玉

    艾捷克、萨塔尔

    阿地力·阿不力孜

    芦笙

    杨胜文

    冬不拉

    穆热阿勒·比目拉提

    音乐治疗

    王 冰

    音乐教育

    包爱军、安鲁新、李建军、牛小凤、王婷婷、楚高娃、庄静、闫晓宇、白晓炜、张萌、

    陈昌宁、孙璐、白佳欢

    合唱指挥

    曾雅兰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考生须同时关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两个官网的招生通知。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音乐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了解相关复试安排,下载有关材料。复试主要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音乐技能和综合能力。

    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进行考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成绩,不予录取。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1.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试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拟招生计划以研究生院公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联系方式

    音乐学院招生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10-68932035

    音乐学院网站:http://yyxy.muc.edu.cn/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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