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1.普通招生计划
初试成绩政治、英语、总分不得低于国家线A线,业务课单科不低于90分。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按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二、复试名单及复试缴费
1、见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名单: http://grs.muc.edu.cn/
2、按照学校研招办通知的要求按时线上缴纳复试费100元。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核时间 3月30日
(二)资格审核材料须按照学校研招办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指定的网站。
(三)资格审核原则
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考生学历类别 |
重点查验 |
留存材料 |
招生学院留存 |
提交研招办 |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
初试准考证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身份证件复印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
1、拟录取考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3、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专硕、学硕)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位型还需要开具单位同意定向就业读研的证明。 |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
*大专生的毕业证原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原件 |
*大专生毕业证复印件和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复印件 |
注:(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3)下载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并与资格审核留存材料一并在系统中提交。
(4)留存材料原件的提交。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单位同意就读证明等纸质原件须在拟录取后快递至音乐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陈老师收 电话:01068932035)。
特别提示:
(1)报考“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西方音乐史”的考生,还需将电子版大学本科毕业学位论文PDF文件上传到学校研招办指定的系统http://grsjy.muc.edu.cn/。
(2)报考“音乐治疗”的考生,还需将本人撰写的《音乐治疗临床APIE报告》(含10次以上临床案例,字数不限)1份、专业音乐治疗临床督导师推荐信1份(推荐信中须有督导师手写签名),制成电子版PDF文件上传到学校研招办指定的系统http://grsjy.muc.edu.cn/。
任何时候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取消其学籍。
(五)复试安排
①音乐技能的考试内容为自选演唱二首歌曲或演奏二首乐曲,不得重复初试曲目。音乐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采用线上提交视频材料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②综合面试(口试)测试时间5分钟,外语口试测试时间5分钟,均采用双机位直播面试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成绩计算
1.一志愿过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5×70%+复试(换算为百分制)×30%
2.不同专业不同研究方向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案如下:
专业方向 合分比例 |
声乐表演 器乐表演 音乐教育 |
作曲与音乐基础理论 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 |
音乐技能(满分100) |
80% |
15% |
综合面试(满分100) |
15% |
80% |
外语口试(满分100) |
5% |
5% |
3.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1) 复试中的“音乐技能”成绩不低于60分。
(2) 复试中的“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五、拟录取名单请查询研究生院的公示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加强管理与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组成员招生行为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电话:6893203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