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普通招生计划
(1)学科教学(音乐):政治、外国语不低于40;业务课不低于60;
总分不低于373。
(2)音乐:政治、外国语不低于40;业务课不低于60;总分不低于362。
(3)音乐与舞蹈学:政治、外国语不低于40;业务课不低于60;总分
不低于364。
2.专项计划
按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二、拟招生名额
1.学术型各专业拟招生名额(普通招生计划)
音乐与舞蹈学计划招收7人(含推荐免试生1人)
2.专业学位硕士拟招生名额(普通招生计划)
(1)音乐计划招收40人(含推荐免试生15人);
(2)学科教学(音乐)计划招收10人(含推荐免试生5人)。
注:各专业最终的拟录取人数以学校研招办实际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名单及复试缴费
1.见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名单 http://grs.muc.edu.cn/
2.按照学校研招办通知的要求按时线上缴纳复试费。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核时间 3月29日 9:00—11:00
(二)考生持资格审核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到18号楼三层343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材料
必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已经开通下载)。
3.学历学位证明(http://www.chsi.com.cn/)。
(1)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模板见附件)。
5.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等纸质原件可在拟录取后快递至音乐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陈老师收 电话:01068932035)。
9.“音乐治疗”考生,还需将本人撰写的《音乐治疗临床APIE报告》(含10次以上临床案例,字数不限)纸质版1份、专业音乐治疗临床督导师推荐信纸质版1份(推荐信中须有督导师手写签名),于考试当天带到考场交给评委。
选择性提交的材料:
除了学校、学院要求必须提交的材料外,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能证明本人学术能力、获奖情况、外语水平等材料。
任何时候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取消其学籍。
(四)复试形式及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见附件
(五)复试内容及相关说明 *所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内容 | 专业笔试(3小时) | 综合面试(20分钟) 1.音乐技能+专业口试(15分钟) 2.外语口试(5分钟) |
方 向 | 1.学硕-音乐学理论研究 2.学硕-音乐基础理论与分析 3.艺硕-作曲 | 所有考生 |
1.专业笔试
①学硕-音乐学理论研究:音乐评论写作
②学硕-音乐基础理论与分析:音乐基础理论应用与研究
③艺硕-作曲:四重奏创作
2.音乐技能:自选演唱二首歌曲或演奏二首乐曲(自备乐器)。
①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可自带钢伴,也可无伴奏演唱或演奏;
②音乐学院仅提供声乐钢伴;
③不允许使用伴奏带。
3.专业口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能力等。
4.外语口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六)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百分制)
①音乐学理论研究(学硕)、音乐基础理论与分析(学硕)、作曲(艺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②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学科教育(音乐)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不同方向复试成绩计算具体方案:
方向 成绩比例 | 艺硕-声乐表演 艺硕-器乐表演 艺硕-音乐治疗 艺硕-音乐教育 学科教育(音乐) | 学硕-音乐学理论研究 学硕-音乐基础理论与分析 艺硕-作曲 |
专业笔试(百分制) | 0% | 40% |
综合面试 (百分制) | 音乐技能(百分制) | 80% | 15% |
专业口试(百分制) | 15% | 40% |
外语口试(百分制) | 5% | 5% |
2.最终成绩计算(百分制)
最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予录取。
(七)成绩管理及公示
4月3日在音乐学院官网http://yyxy.muc.edu.cn/公示成绩,公示期为4月3日-5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所有成绩提交研究生院。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muc.edu.cn公布。
八、复试监督与复议
1、加强管理与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要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严把质量关,要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组成员招生行为的管理与领导,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2、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电话:6893203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3月22日